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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78章 没有,随葬品 (5 / 6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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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从习俗上讲主要是财富,又根据古代象征财富的两样物品:元宝、铜钱,用黄玉制作成元宝,它如同黄金一样,称之为"黄玉元宝",一般用四枚放骨灰盒四个角,叫做"四角压财财兴望";用翡翠玉制作成玉钱,一般用七枚放骨灰盒底下,叫做"脚踏七星脚踏财"它们象征着财源滚滚来。

        以上两样一般是放在穴里必备的物品,再者就是一些玉制的童男玉女象征着地位,有仆人的服侍;传说中的貔貅象征着接纳四方之财等等。

        这些都是礼仪性用品,用来表示身份、等级和地位的用品,如象征神权、王权、兵权的琮、璧、钺等。

        在黄河流域,大汶口文化时期就已出现了随葬品多少等方面的差异,如大汶口的M10,有"井"字形木椁,随葬三十八件陶器、大量的装饰品和并非实用品的玉铲、玉斧等。

        M3015随葬品多达二百件以上,其中除了日用生活用具和生产工具以上,还有多种彩绘木器和石磬、鼍鼓、玉钺、石钺等礼仪性用品。

        这些重要礼器的存在,表明大墓主人是执掌祭祀和部落的显贵。

        甘肃武威皇娘娘台出土了八十三件石璧,远超出装饰的需要,应是显示地位、权势的礼器。

        在良渚文化中晚期,"葬玉"之风更盛,如江苏武进县寺墩M3,是二十岁左右的男性墓,随葬各类陶、玉、石器达一百二十余件,其中玉璧二十四件、玉琮三十二件;二十四件玉璧大小不一,分置于头前脚后、身体上下,其中最大的一件置于腹部,直径达二十六厘米;三十二件玉琮环绕墓主一周;左侧上肢旁有一件精致的玉钺。

        良渚文化晚期的吴县草鞋山M198,为一男性附葬两女性的墓葬,男性居于墓穴中央,随葬品最多,包括有玉斧、玉琮、玉璧等,两个女性为二次葬,也随葬有玉璧、玉琮、玉饰等。

        此外,在华南地区的广东曲江县石峡文化晚期墓葬中,也发现有用玉琮、玉璧、石钺等礼器随葬的现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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